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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登錄證申請辦法 :
需要停留日本長於90天的外國人都需要辦理外國人登錄證。外國人登錄證就像是身份證一樣,上面會記載有關持卡人的在日住址,護照號碼,再留資格等重要資料。
辦理機關:
申請人所居住地區的區役所(如台灣的區公所),市役所(如台灣的市公所)
申請所需要證件:
1. 護照
2. 照片2張(6個月內)
外國人登錄證的背面將會記載持卡人的變更的資料;有如台灣的身分證的背面記載持卡人的住所變更,職業等等。
外國人登錄證注意事項:
| 1. |
外國人登錄證需要隨身攜帶。除了可以代替護照證明持卡人身分外,嚴重時不攜帶者可被當地警察罰款。 |
| 2. |
搬家等地址更新,在留資格更新或更換時,14天以內需到區役所,市役所辦理登錄更新。搬家時,只需要到新住所所屬區役所,市役所辦理即可。 |
| 3. |
外國人登錄證需5年更新一次。到期後30天以內,需到所登錄的區役所,市役所辦理更新手續。辦理時需要攜帶護照,外國人登錄證,照片2張。 |
| 4. |
發現外國人登錄證遺失時,必須立即到居住地區附近的警察局或派出所提出「遺失屆」或是「盜難屆」。此手續需要填寫規定表格,所以不能用電話解決。遺失後14天以內攜帶護照,照片2張到所登錄區役所,市役所辦理補發。 |
| 5. |
將外國人登錄證的登錄號碼抄寫在記事本裡防不時之需。 |
外國人登錄證範例:
| 正面 |
背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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