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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在留期間更新許可」
申請辦法:
更改在留期間或是更改在留期間的資格都需要於資格到期前2個月前開始可以至外國人管理局提出申請。超過在留期間後再做申請者將會成為「不法滯在者」。
在留資格更改與申請時所需要證件:
「就學」資格→「留學」資格
1.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(窗口索取)
2. 護照
3. 外國人登錄證
4.入學許可影印本
5.申請費:4,000日圓
※在留資格,期間變更後14天內需攜帶護照與外國人登錄證至所屬區,市役所登記。
在留期間的更新與申請時所需要證件:
「留學」資格→2年或是1年 「就學」資格→1年或是半年
1.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(窗口索取)
2.護照 2.護照
3.外國人登錄證
4.在學證明書(於學校申請)
5.成績證明書(於學校申請) 記載出習狀況之在學證明
6.申請費:4,000日圓
範例:
| 正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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