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集
01-申請日本留學須要甚麼資格?
02-是不是一定要高中畢業才可去日本讀書?
03-如何取得日本「留學」或 「就學」簽證?
04-日本學校的入學申請時期是甚麼時候?
05-提出申請文件應注意什麼事項呢?
06-日本簽證有可能被拒絕嗎?
07-日本留學 (就學) 簽證延期為何被拒絕呢?
08-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是什麼試驗?
09-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的內容?
10-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是甚麼試驗呢?
11-要如何報名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呢?
12-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的成績在大學入學考試時候,被作為怎樣的參考呢?
13-入境日本之外國人的「外國人登錄手續」為何?
14-『日本留學試驗』是什麼樣的考試呢?
15-持日本特定簽證者的注意事項有那些?
16-要到哪裡申請日本留學所需要的出入境證明呢?
   

01-申請日本留學須要甚麼資格?
在日本國外修完12年教育(高中、高職以上畢業),或中等教育以上者。

02-是不是一定要高中畢業才可去日本讀書?
是的,未滿12年教育學歷者,日本入國管理局不會發給留學生簽證。同時,滿12年教育學歷者才能報考日本的大學。

03-如何取得日本「留學」或 「就學」簽證?
向預定入學的日本語學校、專門學校、 短期大學、大學部、大學院申請入學,取得入學許可
並取得由日本法務省外國人入國管理局發給的「留學」或「就學「在留資格認定書」
然後,由本人拿護照、「在留資格認定書」「入學許可」,在日本駐外領事館取得「留學」 (一年)或「就學」(半年)簽證。台灣是由「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」 (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245 號新光人壽敦化大樓 10 樓,TEL:02-741-2116),及 「財團法人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」(高雄市和平一路 87 號 10 F,TEL:07-7714008)辦理簽證。


04-日本學校的入學申請時期是甚麼時候?
※日本留學簽證手續程序(從報名起到取得留學簽證,總共約需4~5個月時間) 日本學校的新學期是4月,一般要在半年前申請。 但是,日本語學校或少部份的大學部、 大學院有4月及10月入學者。又,日本語學校 也有1月及7月入學者。大致都要在半年前提出入學申請,詳細報名期間須參照各校招生簡章。
又,日本法務省外國人入國管理局受理簽證,大都以入學月份半年前截止收件(截止 收件日因地區而不同),因此,要注意不要錯過申請期間。

05-提出申請文件應注意什麼事項呢?
1.使用外語書 寫的文件必須一起附上日文翻譯,並寫上翻譯者的姓名以及聯絡地址(所屬單位、 電話號碼等)
2.申請人的文件中,入學申請書/履歷書一定由 申請人親筆書寫。費用負擔人的文件也要由費用負擔人親筆書寫,不可代筆。又 ,學校名稱等要寫全名。寫錯時,不可使用修正液,最好另重寫一張或在寫錯 的地方劃二條橫線後,蓋上自己的印章,印章用正式的印章。
3.各文件之間不能互相矛盾,例如,履歷書上寫的 畢業日期和畢業證書的日期,留學理由的內容和履歷書的內容不可有矛盾。
4.為準備完備文件,一般須要一些時間,因此,應提 早提出申請,以免延誤報名期間。
5.所有的文件自發行日或申請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


06-日本簽證有可能被拒絕嗎?
日本法務省外國人入國管理局審核「留學」或 「就學」申請時,若認定為非「留學」或「就學」理由,或認定為資格不合,或認定學費負擔人財力不足,或申請人申請書類書寫不當等理由時,將拒絕發給簽證。
因此,充份的資訊,審慎辦理申請手續, 或委託專業有經驗的 留學中心代辦,可減低被拒絕比率。

07-日本留學 (就學) 簽證延期為何被拒絕呢?
「留學」或「就學」簽證到期前,在日本辦 理簽證延期時,提出在學出席率若低於90%, 或銀行存款簿沒有學費負擔人匯款記錄,入國管理局可能拒絕簽證延期。

08-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是什麼試驗?
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是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 協會和國際交流基金會主辦,以學習日語的外國人為對象,測定並認定其日語能力為 目的的考試。程度分為 1級、 2級、 3級和 4級。
最高程度的日本語能力1級試驗是外國人留學生申請進入日本大學、短期大學時, 被利用為報名資格以及錄取與否的參考成績。 日本語能力試驗考試成績除通知考生本人外,並同時通知考生指定的預定 報考大學。
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在日本國內外同時每年舉辦一次,考試日期約在每年12月第一週的星期日舉行,報名在8月底9月初。

09-『日本語能力試驗』的內容?
試驗因程度分為4級,考生可選擇適合自己 程度的級數報考。
各級都分為以下三個考試項目:(1)文字、語彙(滿分100分)。(2)聽解 (滿分100分)。(3)讀解、文法(滿分200分),合計總分為400分。 1級試驗以280分,2~4級以240分為合格標準。

10-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是甚麼試驗呢?
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是以預定進入日本大學的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為對象 ,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協會主辦的試驗,分成理科系和文科系二科。考試成績通知 考生指定的大學,做為大學錄取與否的成績參考。
日本國內的考場有東京、京都、福岡三考場。又,日本國外在馬來西亞、泰國也同時舉 辦考試。在日本國內的考試除了外國語科目以外全部用日語出題,在日本國外實施的考 試可自由選擇日語出題或英語出題,但是,有些大學不承認英語出題成績。詳情須直接 向大學確認。

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科目如下表:
科目範圍 時間分數
理科系數學數學Ⅰ‧Ⅱ‧A‧B(數學A是〔數和式〕為出題範圍。數學B是從〔向量〕 中的<平面向量>,從〔複數和複數平面〕中的<複數和方程式的解>為出題範圍 。)90分鐘150
理科從〔物理ⅠB‧Ⅱ〕、〔化學ⅠB‧Ⅱ〕、〔生物ⅠB‧Ⅱ〕中選擇二科目120分鐘150
外國語英語Ⅰ‧Ⅱ60分鐘100
文科系數學數學Ⅰ‧A(數學A是從〔數和式〕為出題範圍)60分鐘100
地理
歷史
世界史B90分鐘150
外國語英語Ⅰ‧Ⅱ90分鐘150


11-要如何報名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呢?
可以向日本各大書店購買報名表向財團法人日本 國際教育協會統一試驗課報名,或委託日本語學校代為報名,每年約9月報名, 12月考試。

12-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的成績在大學入學考試時候,被作為怎樣的參考呢?
1996 年度的大學入學考試,4年制的大學國 立大學有 91校,公立大學 32校,私立大學 93校,短期大學 102校要求提出 『私費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的成績。但是,各大學有各自的入學考試,『私費 外國人留學生統一試驗』的成績所佔的比率依各大學而有差異。

13-入境日本之外國人的「外國人登錄手續」為何?
  1. 入境日本之外國人,依日本外國人登錄法第 3 條 1 項之規定,居留期間超過 90 日以上者,於入境後 90 日以內,須出面向居住地之市區村公所提出, 附上相片 2 張 (須提出之日 6 個月以內所拍攝、 4 公分 * 3 公分之尺寸、 正面上半身、無帽、背面書寫姓名及生年月日) 辦理外國人登錄。但未滿 16 歲者不須照片。 又,入境後 90 日以內離境者,可免辦理外國人登錄。
  2. 核准之居留期間為 1 年以上者,除依上述規定辦理外,於領取外國人登錄證明書 時,須依外國人登錄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規定,捺印指紋。(但未滿 16 歲者不必)
  3. 詳細情形,請向當地之市區村公所詢問。


14-『日本留學試驗』是什麼樣的考試呢?
從2002年開始「日本語能力測試驗」已被「留學試驗」取代了。日本的大學以「留學試驗」來評估留學生的日文程度與基礎學力。雖然有一些少數大學是不需要「留學試驗」,但是大部分的大學都須要「留學試驗」的成績。「留學試驗」每年將舉行兩次,第一次在六月第二次在九月。以去年參加兩次的考生的成績來看,四月份入學的學生們能在六月參加考試的時後,增加臨床經驗和發現自己的弱點來準備十月份的考試。
文科系
科目時間分數
日本語120分0~400分
綜合科目80分0~200分
數學科目I 80分0~200分
理科系
科目時間分數
日本語120分0~400分
理科80分0~200分
數學科目I 80分0~200分


15-持日本特定簽證者的注意事項有那些?
  1. 取得特定簽證 (留學、就職、就學、依親生活等) 前往日本者,於進入日本後, 其居留期間若有必要超過入國時所核發之居留期間時,請向居住地所管轄之地方 入國管理局辦理「在留期間更新」之手續。
  2. 上述者於進入日本以後,有必要於短期間內回台灣或前往第三國再重返日本時, 請於離開日本前,向居住地所管轄之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 「再入國許可書」。 即可於其有效期間內返回日本,不須要重新申請簽證。
    ※注意 : 持有「再入國許可書」者,離開或進入日本時,請與護照一併隨身攜帶, 不可置放於行李箱內。


16-要到哪裡申請日本留學所需要的出入境證明呢?

在申請日本學生簽證裡,有一個很重要的文件就是進出日本的「出入境證明」。
一般來說,如果只有去過日本幾次,應該只需要護照上的出入日本海關時的印章拷貝。但是,如果其中有一次的印章看不清楚日期,或是印章在舊護照裡而且舊護照丟掉的話,那麼就需要到移民署去申請所謂的「入出國日期證明」。

申請時需要身分証證本及影本,填寫所需申請表格後,繳交新台幣100元即可拿到「入出國日期證明」。

請注意,該文件並不會有出入國家名,因此必須確認到底哪一個日期是到日本的印章。這一點,針對去過日本很多次的人非常重要。被日本的入國管理局退件的原因之一,就是少寫了一次的出入境紀錄。

「入出國日期證明」可以到最近的移民署或移民署的服務站申請:

一、移民署櫃檯收件時間規定如下:
  移民署各服務站:上午8時,至下午5時30分,中午不休息。

 
二、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(服務站)
  1.基隆市服務站
    地址:基隆市義一路18號11樓(A棟)
    電話:02-24281775、02-24276174、02-24288275、02-24276374
       02-24277495
    傳真:02-24285251
  2.臺北市服務站
    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
    電話:02-23899983(查詢專線)
    傳真:02-23310594
  3.臺北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臺北縣板橋市民族路168號
    電話:02-89647960、02-89646937、02-89647169、02-89647063
       02-89647381、02-89647905
    傳真:02-89647208
  4.桃園縣服務站
    地址: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06號1樓
    電話:03-3314830、03-3310409、03-3311098、03-3318243
       03-3317197、03-3318852、03-3314807
    傳真:03-3314811
  5.新竹市服務站
    地址: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1樓、2樓
    電話:03-5243517、03-5247357、03-5246552、03-5245978
       03-5242427
    傳真:03-5245109
  6.新竹縣服務站
    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133號1樓
    電話:03-5514590、03-5519905、03-5519716、03-5514845
       03-5514847
    傳真:03-5519452
  7.苗栗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291巷8號
    電話:037-322350、037-327941、037-323655
    傳真:037-321093
  8.臺中市服務站
    地址: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1號1樓
    電話:04-22549981、04-22542545、04-22541803、04-22548930
    傳真:04-22541655、04-22545662
  9.臺中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臺中縣豐原市中山路280號
    電話:04-25261087、04-25269777、04-25261052、04-25263974
       04-25267615
    傳真:04-25268551
  10.彰化縣服務站
    地址:彰化縣員林鎮和平街18號
    電話:04-8349614、04-8347640、04-8343307、04-8349095
       04-8344830、04-8346548
    傳真:04-8349106
  11.南投縣服務站
    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文昌街87號1樓
    電話:049-2200065、049-2242235、049-2248584
    傳真:049-2247874
  12.雲林縣服務站
    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38號1樓
    電話:05-5345971、05-5345991、05-5346029、05-5346039
       05-5346048、05-5346130
    傳真:05-5346142
  13.嘉義市服務站
    地址:嘉義市西區中興路353號11樓
    電話:05-2313274、05-2319947、05-2313773、05-2319104
    傳真:05-2311297
  14.嘉義縣服務站
    地址:嘉義縣朴子市祥和2路西段6號1樓
    電話:05-3628902、05-3623763、05-3621638
    傳真:05-3621731
  15.臺南市服務站
    地址:臺南市府前路2段370號
    電話:06-2937641、06-2936210、06-2936472、06-2938785
    傳真:06-2935775
  16.臺南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臺南縣善化鎮中山路353號1樓
    電話:06-5817404、06-5816659、06-5817042
    傳真:06-5818924
  17.高雄市服務站
    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成功1路436號1樓、7樓
    電話:07-2211829、07-2722660、07-2821432、07-2821400
       07-2916487、07-2213478、07-2823740
    傳真:07-2821458、07-2153890
  18.高雄縣服務站
    地址: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115號
    電話:07-6212143、07-6236294、07-6218074
       07-6218804、07-6211446
    傳真:07-6236334
  19.屏東縣服務站
    地址:屏東市自立路185號
    電話:08-7216665、08-7215417
    傳真:08-7214264
  20.宜蘭縣服務站
    地址:宜蘭縣羅東鎮倉前路45號1樓
    電話:03-9575448、03-9578455、03-9575523
    傳真:03-9574949
  21.花蓮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花蓮縣花蓮市民樂三街38號
    電話:03-8233151、03-8235503、03-8221871、03-8221847
       03-8221831、03-8223145、03-8222104
    傳真:03-8223034
  22.臺東縣服務站
    地址:臺東縣臺東市長沙街59號
    電話:089-361631
    傳真:089-347103
  23.澎湖縣服務站
    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號1樓
    電話:06-9267150、06-9269469、06-9264985
    傳真:06-9264545
  24.金門縣服務站
    地址: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5號2樓
    電話:082-323701、082-323695
    傳真:082-323641
  25.連江縣服務站
    地址:連江縣馬祖南竿福澳村135號2樓
    電話:0836-23741、0836-23738、0836-23908、0836-23736
    傳真:0836-23740

移民署網頁: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index_ch_main.asp



   
回到上方
 
台北事務所
日本留學台北事務所
.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6F-33
(台北車站前大亞百貨大樓)
.02-2389-1867

更多內容
高雄事務所
日本留學高雄事務所
.高雄市中山一路263號3F
(亞洲中山大廈)
.07-285-9056
.附設日本留學資料展示館
更多內容
台南事務所
日本留學台南事務所
.台南市民族路三段152號
.TEL:06-223-4478
.FAX:06-227-4715

更多內容
中部事務所
日本留學中部事務所
.彰化市民生南路25巷4號
.TEL:04-722-5272
.FAX:04-723-6936
.CEL:0911-991-373
更多內容
回首頁日本學校資訊特別推薦學校留學資訊JNET服務項目會員專區日新外語中心聯絡我們
日新外語外語留學中心 捷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
1998-2006 © Jih-Hsin Language School Services. All rights reserved.
免責聲明隱私權政策管理模式慶聯科技承製